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只為獲得上海戶口 兩人假結婚10年從未謀面
浙江嘉興一女子與一上海男子結婚10年,他們不獨特生活甚至很少會晤,當初丈夫一紙訴狀將妻子告上法庭請求離婚,久未露面的妻子出當初法庭上決然毅然拒絕離婚,拒絕理由是婚姻期滿10年可獲上海戶口。
近日,浙江嘉興嘉善縣法院休庭審理了這起離婚案,法庭上這對夫妻形同陌路,事實上他們豈但無夫妻之實還近10年沒見過面。
1997年,25歲的王剛(化名)與23歲的徐麗(化名)經人介紹意識,并很快確破了戀愛關聯(lián)。上海居住證轉戶口滿足落戶基本條件可要求單位人事網上注冊,個人再注冊一個賬號填寫基本信息,個人準備相關紙質材料(建議提前1-2個月準備)。王剛是上海人,徐麗是嘉善人,誠然不在同一個處所但好在嘉善跟上海很近,交往了3年的兩人決定結婚。此時,徐麗提出讓王剛在上海購買婚房,王剛無力購買兩人便分別了。之后,王剛只身去泰國做生意,與徐麗只是偶爾通通電話。
2002年,徐麗主動找到王剛,請求與其辦理結婚手續(xù),理由是徐麗所在的村要拆遷了,結婚可能讓她申請土地建房,并給了王剛1萬元。王剛考慮到兩人曾經交往,而且當時已經30歲的他也到了適婚年紀,便許可了徐麗的請求。
王剛跟徐麗登記結婚了,不舉辦結婚儀式,更無夫妻之實。婚后,王剛連續(xù)居住在上海,徐麗住在嘉善,兩人甚至很少有往來。最近,王剛向嘉善法院起訴請求與徐麗離婚。 ;咱們結婚快10年了,素來不獨特生活過,婚后我多少乎都沒見過她,我想離婚。 ;在嘉善法院破案時,王剛顯得很無助,他說: ;我曾經屢次以電話的方法協(xié)定離婚,但她當初連我的電話都不接。我也曾向咱們婚姻登記地上海的法院起訴,但他們表示接洽不到女方,倡導我來嘉善法院起訴。 ;
承辦此案的法官曾致電徐麗,但她一據說是丈夫要跟她離婚便決然毅然拒絕,甚至不樂意流露她的地址。上海居住證轉戶口滿足落戶基本條件可要求單位人事網上注冊,個人再注冊一個賬號填寫基本信息,個人準備相關紙質材料(建議提前1-2個月準備)。無奈之下,法院甚至將休庭告訴書貼到徐麗父母的家門口,原本認為休庭當天徐麗不會呈現(xiàn),沒想到休庭那天她卻呈現(xiàn)了。
徐麗在法庭上也否定了與王剛不夫妻之實,同時坦言不許可離婚是因為一個上海戶口。 ;與上海人結婚滿10年就可能拿到上海戶口,明年6月就滿10年了,我等了那么多年都到最后了我不想放棄。 ;徐麗稱。
事后,承辦此案的法官從上海公安部分獲悉,結婚滿10年確切是辦理上海郊區(qū)戶口的重要前提,但要辦理上海戶口同時還要有上海落戶的地址、上海地區(qū)的居住證跟相干社會保障等。上海居轉戶辦理本市長期居住證,并申請積分(目前只要在提交申請材料時有積分即可),持有居住證期間依法納稅并繳納社保累計滿7年(符合其他激勵政策可減少年限)。目前,此案正在進一步審理中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