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昨天是實施《上海市居住證管理辦法》的第一天,也是辦理新居住證首天。記者在現(xiàn)場看到,負責受理新居住證的各街道社區(qū)事務受理中心人頭攢動,很多外來務工者和上海市民的外來配偶、子女前往咨詢,了解辦理政策,希望能盡快辦理新的居住證。
老西門街道社區(qū)事務受理中心的工作人員反映,昨天他們一早忙到晚,至下午3點,已經有約20位居民前來咨詢,中心已經受理了五六位居民辦理新證的材料,另外有多位居民要求老證換新證。“對于居民提出的各種問題,我們都一一作了解答,比如來問積分的,我們叫他們去人保部門了解情況。”昨天下午3點左右,該街道社區(qū)事務受理中心依然在忙碌,不時有外來人員前來咨詢。
“前來咨詢的人很多,但可能很多人暫時還辦不了證。”淮海中路街道社區(qū)事務受理中心的工作人員解釋說,主要是很多人的租房協(xié)議是私下簽的,沒去房產部門備案。而有一些外來人員沒有與工作單位簽勞動合同,或簽了勞動合同,但沒有參加本市職工社會保險,顯然也不能辦理新居住證。
記者昨天查閱了《上海市居住證管理辦法》,其中明確規(guī)定,申請辦理居住證應當同時符合兩個條件:在本市合法穩(wěn)定居住;在本市合法穩(wěn)定就業(yè),參加本市職工社會保險滿6個月;或者因投靠具有本市戶籍親屬、就讀、進修等需要在本市居住6個月以上。落戶上海
工作人員特別提醒,辦理新居住證,除了需要簽勞動合同和參加社保外,外來人員租房必須去房產部門備案。留學生落戶海歸上海落戶居住在親戚或朋友家的外來人員,必須有親戚或朋友同意居住的簽字,還要有居委和協(xié)管人員的簽字。如果住在單位的集體宿舍,則需要單位出具證明,也要有協(xié)管員認可的簽字。